我省力推装配式建筑产业,破题人才瓶颈新举措
来源:福建铭筑科技有限公司
发布时间: 2017-10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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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江夏学院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9月30日在福州举行产学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,并为福建江夏学院装配式建筑产业学院揭牌。这是我省力推装配式建筑产业,破题人才瓶颈的最新举措。
此次签约与揭牌进一步推动了福建江夏学院产业学院的改革与发展,对打造学校产教融合的品牌与特色、推进学校整体转型发展。
装配式建筑,一种全新的建筑形式,今后将在福州越来越多被采用。福州市政府对外印发《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(试行)》。意见提出,到2018年底,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%以上,争取列入国家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。到2020年底,全市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%以上,争创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。
使用比例将逐年上升
根据意见要求,2017年,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新获得建设用地的商品住宅项目,20%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。采用装配式的建筑在整体项目中应先开工建设。
2018年起,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五城区新建建筑,35%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;市国有投资(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)的保障性住房项目,50%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;滨海新城新建建筑,50%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。其他县(市)城区范围内新获得建设用地的建筑项目,20%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。
2019年起,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五城区新建建筑,50%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;市国有投资(含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)的保障性住房项目,100%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。
学校、医院、体育馆、商场、写字楼等新建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。
每增加10%装配率奖100元/平方米
意见还通过政策扶持的方式,鼓励多采用装配式装修。凡是采用装配式建筑的,将在面积、财政等方面获得政策支持。
计容面积奖励方面,对自主采用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,其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核算,但不超过该栋建筑的地上建筑面积3%。
财政奖励方面,由财政部门研究制定装配式建筑项目专项奖励政策,对于实施范围内装配率达到规定标准的非政府投资项目,每增加10%装配率,按计容面积予以100元/平方米财政奖励。单个项目奖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。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装配式建筑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。
评先评优倾斜方面,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,优先推荐参与“鲁班奖”“闽江杯”“榕城杯”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的评选,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绿色建筑、康居示范工程。
装配式建筑
所谓装配式建筑,是指用预制的构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,建造速度快,受气候条件制约小,可降低现场施工的噪音和污染,且节约劳动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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